买楼上车是不少香港人的梦想,有层楼“揸手”,可自住亦可收租,故物业投资一直以来都是大部分人首选的投资产品,例如夫妇会联名买楼共筑爱巢;父母亦会转赠物业给子女作“成年礼物”。
不过自政府早年为了遏止楼价升势,推出及修订了多项物业买卖印花税项后,首置身份变得非常珍贵,因此不少以往联名买楼的业主会考虑“甩名”,或将物业转名,以回复首置身份,再购入物业便不用缴付“辣税”。本文将阐述有关的手续程序,让考虑甩名、转名的业主参考!
甩名程序需要1至2个月时间
政府早年推出及修订了多项物业买卖印花税项,若果非首次买楼上车,需要缴交楼价的15%作为印花税。为了再购入物业便不用缴付“辣税”,以往联名买楼的业主会考虑“甩名”回复首置身份。现时最普遍的情况是早年联名买楼的夫妇,其中一方透过内部转让将所持有业权售予另一方,整个甩名程序需要1至2个月时间,包括:
1) 双方签署买卖合约后到银行申请按揭;
2) 按揭获批后,委托律师楼办理甩名程序;
3) 由律师楼安排办理缴交印花税等。
税局按律师楼或税局的估价征税
假设夫妇两人名下各有一个物业,丈夫亦可把名下的物业内部转让给太太,回复首置身份,以方法便需要办理转名手续。一般而言,买卖物业售价由买卖双方商议而定,但如果是内部转让,是否可以自行压低售价,避过印花税?成交价是0元,是否即毋须缴印花税?
答案当然是不能的。如果物业成交价为 0元 或远低于市价,税局仍然会按律师楼或税局的估价征税,故用送让契或无偿转让契来避税是不可行的。现时物业买入后,如果在三年内放售,是需要付“额外印花税”,但因为政府将近亲转让视为近亲之间的资产处理,不当买卖,故豁免额外印花税。
正如普通买卖一样,转名手续需要找律师处理买卖合约,定下交易日期,因此需要缴交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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