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楼并非买菜,当大家睇中心仪物业,并非马上签约成交,而是会先落订,而订金亦有分“大订”及“细订”,究竟两者有何分别?何时付?应付多少?
一般来说,“细订”是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时一并缴付的临时订金,并没有明文规定要付多少,都是由买卖双方协定,但坊间多数是按楼价3%至5%作为落细订准则。
细订一般是楼价3%至5%
细订+大订 = 楼价10%
当大家签好临时买卖合约,一般要在14日内到律师楼签订正式买卖合约,那时便需要付大订,而大订的金额并不一定较大,主要视乎你细订付了多少。因为大订金额是楼价的10%减去细订。例如你买一层400万物业,先落了5%细订,即是20万元,大订便只需付20万元。如果细订落3%,即12万元,大订便需要付28万元。
有些新手朋友会问,既然细订可以有3%至5%的选择,究竟应该付3%或是5%?这就要看大家有多渴望买到你的心仪单位,因为在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买卖双方仍然有机会放弃交易,例如买家回家计一计,发现自己人工未足以过压力测试,又或者业主遇上另一个买家,愿意以更高的价钱买他的单位,这时双方都可以悔约,而悔约一方需要赔上订金以及双方的代理佣金。
所以如果你对该单位是志在必得,怕业主反悔,细订不妨付多一些,业主赔订成本增加,悔约机会便会降低。但假如你自己对这单位有怀疑,要多些时间做查册,但怕业主在你查册期间将单位卖给其他人,或是你不太清楚自己能否成功借到按揭,对完成交易的信心不大,那细订就愈少愈好,一旦挞订自己也不用太伤。
细订后悔约 需赔订及付双方代理佣金
大订后悔约 赔订及佣金之余 业主有权追讨损失
当大家签正式买卖合约,付了大订之后,悔约的代价便有所不同了。因为正式买卖合约理论上是“必买必卖”协议,如果此时悔约,代价除了赔订及代理佣金外,对方还有机会追讨损失。例如买家以600万元向业主买入单位,在签正式买卖合约后一个月悔约,但其后楼价下跌,业主重新放售后只能以550万元成交,这50万元的差价业主是有权向买家追讨赔偿。
因此在签订临约后至,业主必需要做足准备,例如确保自己有足够资金,又向银行了解过自己是否有足够资格申请按揭,律师楼方面亦帮你查册过,确保物业没有问题等等。当确定自己能完成交易,才好签临时合约。若然对交易有任何顾虑,就千万别签,否则便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