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临时买卖合约名称有“临时”二字,便轻视这张合约,以为资料可以随时更改,其实临时买卖合约是一份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当大家签署一刻,便要为合约上所列的条款负上法律责任,一旦出错便十分麻烦。其中填写业主姓名也大有学问,因为连交易对手也出错,便等于整宗交易告吹。
名字需与查册资料一样
根据地产代理监管局的指引,临时买卖合约上需要列出业主的姓名、地址及身份证编号,如果是外国人可以是护照编号,而业主的资料必需与查册资料相符,不能有任何差别。
例如查册上业主的名称是“王小丽”,写成“黄小丽”或“王少丽”固然是大错,有些人习惯会用简体字,会写成“王小丽”,这也绝不容许。另外,查册上业主名称显示是英文“Wong Siu Lai”,大家便不要手多改成中文“王小丽”,假如有其他英文名称,如“Wong Siu Lai, Carmen”,记得别漏写“Carmen”。
联名物业需填上所有业主资料
有些物业是业主联名,可能是两个业主,可能是多个业主,这情况下,所有业主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都要一并填上,一个都不能少。因为很多时,一个业主愿意卖楼,未必代表其他业主也愿意卖,只要任何一位业主拒绝出售物业,交易也不会成事。
假如联名有多个业主,有些业主抽不到时间签约,或是长期在外国未能回港签约,那是否代表永远都不能卖楼?也不是,只要该名业主一早到律师楼办理了授权书,授权另一位业主,甚至是亲人代签合约也行。
公司业主必需盖章
假如业主是一家公司,必需在临约上列出公司名称、商业登记号码及注册地址,而资料同样要与查册相同。
签约时亦要留意,除了有股东的签署之外,也一定要有公司印章方能作实,皆因股东签名不等于公司签名。另外,有些公司多于一名股东,必需要所有股东都同意出售物业,并有相关文件证明,例如公司曾举行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出售物业,需要有相关会议纪录,又或是其他股东授权某股东代签文件等等。
总之,临约就是一份法律文件,一旦白字黑字写下,要更改便十分麻烦,所以在签署之前,必需要把各条款看得一清二楚,才好动笔。
延伸阅读:
入市备忘
按揭资讯
高成数按揭 | 林郑Plan 2.0 |
最新动态
卖楼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