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申请按揭前刚刚转换工作
银行批核的关键,是看申请人的工作类型、公司规模、工资变化及是否“工接工”等等去审批。最理想的状态是新工作和旧工作类型和行业相似,新公司的规模大,两份工之间没有真空期,工作变化合理。
若符合以上大部分条件,只要递交足够证明文件,就很大机会有银行会批出按揭。例如新工做了两个月,未过试用期,可以将新旧两份工的入息证明,连同新工的雇佣合约一并递交。如果是固定受薪,不涉及任何佣金,经自动转账出粮,就更有说服力银行信纳我有稳定的还款能力。
一般申请者可以将过去2年的花红平均计算在月薪里面,但若借款人刚转工一、两个月,还未真正收过双粮或花红则另作别论,若合约通常只会列明雇员必先过了试用期,才会按表现发放双粮或花红。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很难证明他必然会获得这些额外入息,银行不会将之视为其还款能力一部分。
银行另一担忧是申请人自制或合谋假工作和虚假收入,通常是夸大收入以提取更高的按揭金额,如果申请人新工作的薪酬比旧工作高很多,在申请高成数按揭时,银行和按保公司或会质疑新工薪酬的稳定性和可信性,若未能合理证明,最终可能会以旧收入计算压测。
另外,银行会向环联(TransUnion)信贷资料机构查询按揭申请人的信贷纪录及评分,评分共分为A至J十级,以A级为最高,代表按揭人的信贷纪录良好。如果申请人曾经拖欠卡数或私人贷款,或者长期只还最低还款额(min. pay),信贷评级有机会被降低,银行不但有权拒绝申请,而且可以要求提高相关按揭利率,以平衡借贷风险。为免卡数拖累按揭申请,申请人事前宜保持个人信贷记录良好。
若按揭批核过程中转换工作
由于部份银行会在发放贷款前,会进行就职查核employment check,致电给申请人的公司确定其本人仍在公司工作,所以当申请人已转工不再在原有公司工作。银行便会要求申请人提交新公司的雇佣合约和新公司的联络资料。因此,申请人可先向申请银行查询银行会否做就职查核,如有,申请人便要在转工后便要主动通知银行,以避免延迟贷款批核日期。
若按揭审批后转换工作
当贷款金额已经汇入自己户口里面,若申请人这个时候转工,理论上,只要准时供款,一般都不会有问题。大部份银行贷款信都没有写明贷款人离职或转工时需要通知银行,不过若贷款者的按揭银行和出粮银行是同一间银行的时候,当转工或失业不再有自动转帐出粮时,银行便可以知道最新情况。若贷款人想免除次风险,最好将按揭银行与出粮银行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