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樓市辣稅出台後,不少人買樓時扭盡六壬,希望避免繳付高昂印花稅,其中一招為自行壓低售價進行買賣成交,以圖繳付較低印花稅。究竟這樣是否可以成功避過印花稅而無後果?本文將與大家探討。
近年有不少內部轉讓或近親甩名成交,部分個案的業主會與親友議定比市價大幅折讓的價錢成交以節省印花稅。例如市區有物業市價約1,200萬元,若以由首置人士買入計算,印花稅約為45萬元(1200萬元X 3.75%),但若果以內部轉讓形式成交,父親以遠低於市價5成的600萬元甩名予家人,稅款降至只需約18萬元(600萬元X 3%),可慳稅約27萬元。
壓低售價有機會被追討印花稅
這做法看似高明,可有效慳稅,其實不然,因為稅局有機會重新審核成交價是否與市價相若。舉例而言,若果1星期前有同一幢大廈不同樓層相差約數十萬元,未必構成問題,不過若相差超過100萬元,過份偏離市價,當局有機會自行為物業估價,並以此為計算印花稅標準,要求買家補回印花稅差額。
若果以送贈形式或「送贈契」零樓價轉讓物業慳稅又能否豁免印花稅?其實道理大致一樣,即使物業以零元交易,稅局對於送贈契物業仍有機會根據市場估價來追討印花稅,因此送契樓並不能豁免繳交印花稅。
送契樓同樣有機會被追收印花稅
值得注意,送契樓有機會產生業權問題,受破產條例限制,為了防止有業主在破產前轉移資產,曾送贈物業予第三方的業主若果申請破產,5年內的「送契樓」或以大幅偏離市價轉讓的資產,有機會被索回物業,導致「送契樓」物業業權不穩固。因此銀行大多不會為5年內曾簽送贈契的物業承造按揭,更有部分銀行不會為8至10年內送贈的物業承造按揭,影響受贈人未來轉售物業的機會。故此,建議業主若想轉名或甩名,最好以近親轉讓的買賣形式進行。
一般而言,若果是經地產代理促成的物業買賣成交,是為市場交易,不過若果低市價太多仍然有機會被稅局追收印花稅。若果面對稅務局追收並認為不合理,可向當局上訴,建議買家入市前先找多間銀行進行估價,尋找估價最低的銀行,以助證明成交價貼近市價,不過若差額太大,最終仍有一定機會難以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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