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轉名】如何透過內部轉讓慳稅?

不少人在買樓後,會透過內部轉讓的方式,來避免購買第二層物業時的印花稅開支,或增加按揭成數,而「近親轉名」就是其中一個合法的途徑來節省稅項。究竟「近親轉名」如何操作、對印花稅和按揭有甚麼影響?下面一起來看看。

如何操作?

首先要弄清楚何為近親?近親的定義通常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而近親轉讓就是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近親轉讓可節省「從價印花稅」

如果你本身已擁有一個物業,又想再買多一個物業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即樓價的 15%。如果你選擇透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先出售業權,可豁免15%的從價印花稅,只需要按一般的物業印花稅繳稅。完成業權轉讓(「除名」)之後,該人士就可恢復首置身分,若之後再買物業,可節省高達15%的「辣招」稅。

何時要交除名的印花稅?

稅局以第一份買賣協議時間為準,在簽署臨約時,臨約就是第一份文件。簽訂臨約後的30日內必須交印花稅,一般在第一份文件簽署時,律師就會要求業主先放下印花稅的支票。

近親轉讓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另外如物業買入後,在 36 個月內放售,原本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將近親轉讓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原可高達樓價的 20%)。

近親轉讓交易如取消,可否退回印花稅?

如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被取消,而取消原因不是由於協議的買方將物業轉售或出售(俗稱摸貨),該買賣協議可能無須繳付印花稅。納稅人可以在交易取消後兩年內,填妥表格IRSD125,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退回已付的印花稅,申請是否獲批由印花稅署決定。

新按保下,近親轉讓可增按揭成數

近親轉讓除了能節省印花稅,更可為原有物業增加按揭額。在新按揭保險計劃下, 800 萬至 1,000 萬的物業最高按揭成數由過去的 6 成,上調至首置 9 成,非首置 8 成。而一般來說,按揭保險是不接受「轉按套現」或「加按」的。即如果你是以 6 成按揭買入現有單位,並正在供款,則不能透過轉按或加按,享用新按揭成數,藉此套現。

但如果你利用近親轉讓,就可以做到。假設你和配偶聯名持有物業,你可先將業權轉讓至另一半後,你的另一半就可以重新申請按揭,享用新按揭成數,以實現套現。

近親轉讓後再造按揭時,要不要做壓測?

如近親轉讓的單位仍有按揭,轉讓後申請按揭時,要求會與一般的按揭申請一樣,需交上收入證明等文件,銀行亦會安排壓測。因此仍有按揭的物業近親轉讓時,要考慮買方是否能有能力通過壓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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