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租必讀】放租高成數按揭單位 小心惹禍上身!

【2026放租必讀】高成數按揭單位 出租小心惹禍上身!

高成數按揭可以降低買樓時所需的首期, 但申請人不能忽略貸款用途及自住條件。 如果物業透過按揭保險計劃取得高成數按揭, 業主一般須把物業用作自住, 不能在沒有通知銀行及取得所需同意的情況下自行放租。

當業主的居住需要改變,例如移民、調職、結婚、 與家人同住或需要暫時離港, 正確做法不是先簽租約再通知銀行, 而是先向貸款銀行披露情況, 查明是否可以獲批出租、是否需要部分還款, 或是否需要轉按至合適的非自住按揭。

不要混淆: 金管局容許銀行向非自住住宅提供最高七成的一般按揭, 不代表原有八成或九成按保貸款可自動改作出租用途。 兩者屬不同制度及合約安排。

2026年自住、出租及按保按揭有甚麼分別?

金管局在2024年10月16日修訂物業按揭貸款的 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 自該日起,一般住宅物業不論樓價及是否自用, 按揭成數上限統一為七成; 非自用物業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亦調整至五成。

這只是銀行在監管框架下可採用的上限, 並不表示每宗申請必定獲批七成。 銀行仍會審核申請人的入息、信貸紀錄、其他債務、 物業估值、租金收入及物業類型。

按揭類型一般用途按揭成數出租前要注意
一般自住按揭由借款人或指定家庭成員居住受金管局上限、銀行政策及審批結果限制用途改變前仍須查看貸款及按揭契條款
一般非自住按揭出租或投資用途2024年10月16日起, 監管按揭成數上限一般為七成銀行會按租務、入息及物業情況獨立審批
按揭保險貸款協助合資格人士購買自住住宅合資格個案可高於一般銀行按揭上限, 部分個案最高可達八成或九成不可假設可以自行放租; 須先取得銀行及相關機構所需同意

按證保險公司公布的按揭保險計劃設有樓價、 貸款額、物業用途及申請人資格等條件。 八成以上至九成按揭另受首次置業及固定受薪等條件限制。 實際批核須以申請時的正式條款為準。

按保業主為甚麼要遵守自住條件?

按揭保險的功能,是為銀行就高於一般按揭成數的 貸款部分提供保障,從而協助合資格人士購買自住物業。 申請人一般需要就物業用途及自住安排作出聲明, 並提供銀行或按證保險公司要求的資料。

自住情況並非只在遞交申請當日重要。 如果貸款存續期間的物業用途改變, 借款人可能有責任按貸款文件通知銀行。 銀行亦可按風險管理、合約及按保要求, 要求客戶解釋物業用途或提供證明。

可接受的文件及處理程序視乎個案而定, 可能涉及住址紀錄、公用服務帳單、通訊地址或其他資料。 業主不應假設所有銀行均採用固定的三個月檢查期, 亦不應假設沒有收到查詢便代表銀行已默許出租。

未經同意放租有甚麼風險?

一、可能違反按揭及貸款條款

按揭契或貸款文件通常會限制業主在未經銀行同意下 出租物業。即使沒有使用按揭保險, 業主也不應假設任何已按揭物業都可以自由出租。

如銀行認為借款人違反自住聲明、出租限制或通知責任, 可採取甚麼行動要視乎合約及實際情況,可能包括:

  • 要求業主提交資料及解釋物業用途;
  • 要求部分還款,以降低貸款成數;
  • 調整利率、優惠或其他貸款條件;
  • 要求轉按至適合出租用途的貸款;
  • 要求提早清還部分或全部欠款;
  • 在持續違約或欠款時採取追收及執行抵押權行動。

二、補回差額未必只是兩成或三成

業主需要補回的金額不能單靠原本樓價計算, 因為銀行可能按最新估值、尚欠本金、 合資格按揭成數及相關費用重新評估。

例如物業最新估值為700萬元, 尚欠貸款為600萬元,而銀行只接受把貸款降至估值七成, 目標貸款余额便約為490萬元, 業主可能需要補回約110萬元, 另加提前還款費、行政費或轉按成本。 這只屬示例,並非銀行必然採用的處理方式。

三、虛假聲明可能超越合約違約

如果申請人明知資料不實,仍故意向銀行、 按證保險公司或其他機構提交虛假聲明或偽造文件, 問題可能不止於違反貸款合約。 視乎行為、意圖及證據,亦可能涉及失實陳述、 欺詐或使用虛假文書等民事及刑事風險。

不能把其他房屋資助或貸款計劃的特定刑罰, 直接當作所有私人按揭保險個案的固定刑罰。 是否構成刑事罪行及適用刑罰, 必須按具體事實及相關法例判斷。

四、稅務申報不能掩飾物業用途

業主出租物業後,應按實際情況申報租金收入及處理稅務。 不應為了維持表面上的自住用途而遺漏租金收入, 亦不應向銀行、稅務局或其他機構提供互相矛盾的資料。

香港物業稅、個人入息課稅及按揭利息扣除的規則不同。 自住居所貸款利息扣除亦有特定資格要求。 如物業用途在課稅年度內改變, 應向稅務專業人士或稅務局查詢, 不要假設出租物業的所有實際按揭利息均可直接扣稅。

按保業主想放租,應該怎樣處理?

  1. 先查看貸款文件: 確認自住聲明、出租限制、通知責任及違約條款。
  2. 在招租前聯絡銀行: 如實解釋用途改變原因,要求銀行列明所需程序。
  3. 要求書面回覆: 不應只依賴客戶經理、代理或電話中的口頭說法。
  4. 查明按保安排: 銀行可能需要按證保險公司參與審批, 業主不能自行假設保險可以取消。
  5. 計算部分還款能力: 取得最新估值,估算貸款降至合資格成數所需的現金。
  6. 比較轉按: 了解非自住按揭的利率、現金回贈、 律師費、罰息期及租金收入審核。
  7. 完成批核後才簽租約: 避免先向租客作出承諾,之後才發現銀行不批准出租。

2026年不應再寫成「一定要轉按至五成」: 現行金管局監管框架下,一般住宅物業按揭成數上限已統一為七成。 不過,實際可承造多少仍由銀行按物業估值、 申請人財務狀況及貸款政策決定。

租客怎樣減低租住按保物業的風險?

租客可以在土地註冊處查冊, 核對登記業主及查看物業是否有按揭或其他產權負擔。 不過,查冊通常只會顯示已註冊的按揭文件, 登記金額亦可能以「all monies」形式表達。

因此,租客一般不能單靠查冊準確判斷:

  • 業主目前尚欠多少貸款;
  • 物業是否曾使用按揭保險;
  • 銀行有沒有同意出租;
  • 業主有沒有違反自住聲明;
  • 按揭保險是否仍然有效。

簽租約前的實際保障措施

  1. 核對業主身份: 比較身份證明文件、土地查冊及租約上的姓名。
  2. 要求業主書面聲明: 聲明其有權出租物業,並已取得銀行及其他所需同意。
  3. 要求查看同意文件: 如物業有按揭,可要求業主提供銀行出租同意書; 敏感資料可作適當遮蓋。
  4. 把聲明寫入租約: 列明如声明不實,租客可終止租約及追討按金等損失。
  5. 不要支付款項給身份不明人士: 如收款人不是登記業主,應要求合理解釋及書面授權。
  6. 為租約加蓋印花: 按法定期限辦理印花,保存付款紀錄及租約副本。
  7. 高風險個案尋求法律意見: 如租金或按金金額較大、業主拒絕披露, 或查冊顯示訴訟及押記,應先諮詢律師。

加蓋印花不等於銀行必須承認租約: 打釐印有助證明租約及處理法律程序, 但不會自動使未經承按人同意的租約 凌駕較早登記的按揭權益。 如銀行執行抵押權,租客能否繼續居住須視乎 租約、銀行同意、按揭文件及法律程序。

總結:先取得書面同意,再安排放租

一般住宅物業按揭成數上限在2024年10月已統一為七成, 但這項放寬並沒有取消按揭保險計劃的自住要求。 業主如以八成或九成按保購入自住物業, 不應在未通知銀行的情況下自行放租。

如果居住需要改變,業主應先向銀行披露, 查明能否取得出租同意、是否需要部分還款, 或是否需要轉按至適合非自住用途的貸款。 所有重要批准都應以書面確認。

租客則應查冊、核實業主身份, 要求業主聲明已取得出租權限, 並把有關保證及違約後果寫入租約。 租約加蓋印花十分重要, 但不能取代承按銀行的出租同意。

免責聲明: 本文只供一般物業、按揭及租務資訊參考, 不構成法律、按揭、稅務或財務建議。 銀行批核政策、按揭保險資格及監管要求可能改變。 個別個案須以貸款文件、按揭契、按保條款、 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的書面決定為準。 如涉及違約、虛假陳述、銀行追收或租約效力, 應諮詢香港執業律師及相關專業人士。

免責聲明: 本文內容僅供讀者參考。本公司已盡力確保資訊的準確性,但並不對文中所涉資料的完整性、即時性或準確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物業狀況因個案而異,讀者因信賴或使用本文資訊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相關文章 :

【按揭疑惑】樓價跌  銀行係咪一定Call Loan?... 銀行因為物業變成負資產而立即Call Loan的個案其實少之又少,更加不會無緣無故突然Call Loan,因為突然要求業主提早償還貸款,有機...
【2024按揭竅門】先買樓VS先買車位 今年非住宅物業減辣,吸引不少樓市投資者留意相關市場。從事金融業月入8萬元的Doris正計劃買入車位投資,同時亦希望可以買樓上車。因此,想了解...
【失業危機】2招防被銀行Call Loan! 受新冠肺炎影響及環球經濟不明朗,不少上班族都怕被老闆「炒魷魚」,尤其是有供樓壓力的人士。於是好多人會問如果不幸失業,物業會否被銀行call ...
【置業準備】想了解物業真實情況?查冊幫到你... 買樓涉及金額高昂,想要買得放心就一定要了解清楚物業既「前世今生」,掌握業權及其他相關事宜,確保唔會影響申請按揭,今日就同大家分享幾個查冊要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