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不少新盤持續大賣,但市場不時有消息傳出有買家撻訂,棄購單位。不過,撻訂的原因,與以往情況有點不同。
以往在一手樓買賣,大多是因為買家資金不足以付首期,在按揭上出現問題,就是常見的撻訂原因。當市場氣氛熱烈時,財力不足買家或受現場賣樓氣氛影響,倉卒下決定置業,未有計好數,直至要付樓價餘額時,才發現未能上會。
撻訂個案要細唔要大或要大唔要細
至近期,由於不少新盤發展商採用A、B組銷售,當中A組優先的買家為大手客時段,每組客可購買2伙以上單位,而其中1伙很大機會要買為3房或4房大戶。而大圍站項目不時出現的撻訂個案,是有認購多於一伙的大手買家,放棄已付訂金的其中1伙單位,有買家撻訂大單位,但細單位卻簽署正式合約,選擇「要細唔要大」;亦有相反的個案,就是撻訂細單位,大單位卻簽署正式合約。
其中於2021年6月撻訂的大圍站項目8B座30樓F室,實用面積359平方呎,2021年6月12日獲買家以827.2萬元買入,最新顯示為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交易再未有進展,買家撻訂離場,放棄已付5%訂金,損失約41.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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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消息透露,是次撻訂買家來自A1組大手時段,該組大手客6月12日次輪開售中,同時買入8B座30樓F室及1A座27樓A室,後者成交價2,370.1萬元,並於6月21日簽署正式合約。
為增加抽中機會不惜多付撻訂訂金
上述個案反映出,部分買家為了增加抽中機會,故寧願入票登記較少準買家的A節揀樓,是為了買到心頭好,不惜多付幾十萬元撻訂訂金,反映出香港人對樓的追求是多麼熱烈,甚至以自行「加價」搶貨。
我們當然不會鼓勵買家以大手客身份揀樓,成功買到心水的單位後,然後將不合水心的單位撻訂,因為有關做法買家須承擔損失大額訂金的後果,表面上買家除被殺訂外,亦無其他後續損失或其他後果,但有發展商已開始採取懲罰手段,不向相關地產代理公司之代理提供佣金,變相令代理「白做」。同時,當有買家如斯行為,引起賣樓不公平問題,發展商很快會再有新招式,杜絕大手買家「精明」撻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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